(来源:四川省教育考试院)
6月22日下午,经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,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:
一、本科
(一)文科:本科第一批543分;本科第二批473分。
(二)理科:本科第一批528分;本科第二批445分。
二、高职(专科)
所有考生均可填报高职(专科)志愿。为便于引导考生填报高职(专科)志愿,确定文科200分、理科为180分为填报高职(专科)志愿的参考线。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,经省招考委审定后,专科提前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7月上旬向社会公布,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8月初向社会公布。
三、职教师资班及高职班对口招生
(一)职教师资班(本科)对口招生:
农林牧渔类591分;土木水利类533分;
财经商贸类614分;信息技术一类572分;
信息技术二类 623分;加工制造类565分;
旅游服务一类572分。
(二)高职班(专科)对口招生:
农林牧渔类439分;土木水利类224分;
财经商贸类305分;信息技术一类 394分;
信息技术二类315分;加工制造类232分;
公共管理与服务类221分; 旅游服务一类338分;
旅游服务二类379分;轻纺食品类305分;
医药卫生一类244分;医药卫生三类343分;
材料类301分。
四、藏、彝文一类模式
(一)本科
藏文专业:文科:296分; 理科:225分。
彝文专业:文科:395分; 理科:398分。
(二)藏、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及藏、彝文专业专科、专科预科录取分数线在本科录取结束后,根据招生计划、考生志愿及成绩分别划定。
(三)藏、彝文一类模式考生报考普通高校非藏、彝文专业,享受我省现行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地区学生统一规定加分,按照省定普通高校录取各批次控制分数线执行;报考普通高校艺术、体育类专业,按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、体育类专业的相关政策和办法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