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从5月17日起,所有考生必须每天在微信公众号“招生考试信息网ZK789”中按要求如实填报身体健康信息,直到本人考试结束。身体健康信息填报不完整的考生,不得进入我院校园。隐瞒疫情严重地区的出行史、与高危人员接触史、本人发热及呼吸道症状的,一经发现,取消考试资格并按规定处理。
二、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,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,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,自觉接受体温监测、核验身份和出示健康码。体温或症状异常的考生,不得进入校园。家长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。
三、考生进入考场时,应佩戴医用口罩,接受体温检测。开考后是否佩戴口罩不作强制要求。考试结束后,考生应佩戴医用口罩,在考场工作人员组织下从单独设置的出口有序离场。离场后不得在考场周围扎堆聚集。
四、考生参加面试时,应佩戴医用口罩,人员之间保持2米以上距离,尽量避免大声交谈。参加技能综合测试时,应佩戴医用口罩,并避免不必要的交谈。
五、考试当天学院为考生免费提供午餐一份。考生就餐时,佩戴医用口罩在指定食堂门口排队接受体温检测后,进入餐厅取餐。用餐时单人单向就坐,保持安全距离,不得相互交谈。
六、考生在考试期间如出现发热及呼吸道症状,应立即佩戴医用口罩,并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进行隔离。经医务人员评估后,可以继续考试的,文化科目考试可安排在隔离区内同步进行,面试和技能综合测试可待当次所有考生考试结束后再考试;如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的,中止考试。考生当次考试结束及24小时后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,发现异常按规定处理。
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
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0年5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