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单独招生工作的声明
针对近期有人发布我院2019年单独招生不实信息的情况,学院特声明如下:
1、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。
2、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录取信息均以我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。
3、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已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,不存在“近期刷新录取人数、预缴一部分学费保留录取资格、网登报名”等情况。
4、请广大考生及家长不要轻信传言,如有疑问请与我院招生就业处周老师(联系电话:0838-2501823)、计划财务处谢老师联系(联系电话:0838-2514191)。
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
2019年5月5日